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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

2018-09-1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根据文化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7〕5号),文化部于2017年在全国开展了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下发了《关于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18〕49号),我省共有89个公共图书馆上等级,其中,陕西省图书馆等16个公共图书馆荣获“一级图书馆”称号,西安图书馆等15个公共图书馆荣获“二级图书馆”称号,安康市图书馆等58个公共图书馆荣获“三级图书馆”称号。

对尚未达到等级标准的公共图书馆,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帮助未上等级图书馆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全面、均衡发展。

希望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各级公共图书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和人才建设,提高藏书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图书馆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新局面,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

陕西省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