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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第七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2-06-14

  联盟各委员馆、成员馆,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

  为做好迎接第七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要求,至2025年底,全省所有的公共图书馆要达到文化和旅游部等级评估三级(含)以上标准。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均应参加。因基建、拆迁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本次评估的,县(区、市)级图书馆须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名单和原因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二、评估标准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评估标准(详见附件)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8年至2021年评估周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评估方式

  此次评估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平台”线上采集各参评馆数据并进行评分(平台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线下实地查看各参评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核实评估数据。原则上需对参评馆进行实地评估,确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无法进行实地评估的,可采取线上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评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是衡量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对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图书馆要高度重视,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地的评估定级工作。

  2、依照标准,做好自查。各馆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最新评估标准,仔细研究吃透,对照评估定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争取评实评准,多上等级,上高等级。此次评估定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馆要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认真细致做好评估所需各类文件、图片等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本馆评估定级工作顺利开展。

  3、积极配合中图学会,填报需求反馈问题。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培训,了解针对性的培训需求,助力各图书馆更好地学习标准和填报准备,中国图书馆学会开通了培训需求和咨询问题收集渠道。请各图书馆就评估标准、数据采集等提交具体培训需求和问题。

  填报入口:

  http://www.lsc.org.cn/contents/1129/15511.html 

  省内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副省级、地市级公共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县级公共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