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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盟网站改版及信息上传的通知

2019-08-22

  联盟各成员馆、联盟工作组:

  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网站诞生于2010年11月30日,自发布之日起即成为联盟信息发布、对外宣传、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联盟工作进程中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网站同时也存在栏目设置单调、信息更新不及时,成员馆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发挥联盟网站在联盟建设与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高效、便捷地为联盟建设及各成员馆业务工作推进服务,联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工作组于2018年下旬对联盟网站进行了改版,目前新版网站已基本建成并将发布。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版概述

  改版后的联盟网站,优化更新了网站版面及其网页布局,并为联盟各项业务开辟了专门栏目,细化了栏目分类,新增了“数据发布”、“政策法规”、“成员馆之窗”、“资源推荐”等栏目,使各成员馆能够通过网站及时查询各项业务发展情况,更好地服务于成员馆各项业务建设、活动宣传、工作交流及学习。

  二、信息发布权限设置

  1.成员馆信息发布权限:

  省图书馆将给在陕西文化信息网“县支中心动态”栏目有发布权的本省成员馆增设发布权限,各馆利用原在陕西文化信息网注册的已有账号,即可在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网站“成员馆动态”栏目上发布信息。如下图所示:

  2.工作组信息发布权限

  各工作组由网络技术部设置相应发布限权。

  三、信息发布内容

  1.成员馆:可发布各馆工作动态及典型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等(信息所附照片不得添加水印)。

  2.工作组:对应本组工作职能,对所负责、涉及的栏目信息进行发布管理。

  四、信息发布办法及要求

  1.各成员馆、工作组的信息可自行上传;信息发布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发布信息应具有时效性,发布实效不超过一周。信息报送并发布后,应保存备份以备查询。

  3.所发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具时效性、典型性。

  4.信息要真实可靠、准确及时,事例、数字、单位、引文要确切无误。 

  5.本着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发布单位对原始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保证信息报送的质量。

  五、信息报送考评与奖励

  联盟各成员馆、工作组应高度重视联盟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将其纳入本馆(组)重要议事日程,并通过设立专(兼)职信息员、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发布机制等途径,进一步发挥联盟网站应有作用,实现本馆(组)联盟工作信息的迅速上传和准确发布。联盟工作委员会和省图书馆亦将对各馆全年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进行统计,并将其作为联盟年度考核依据。

  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 

  2019年8月14日